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固定資產折舊新政加速固定資產折舊
目前已經普遍推行的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政策。
●對所有行業企業2014年1月1日后新購進用于研發的儀器、設備,單位價值不超過100萬元的,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稅前扣除;超過100萬元的,可按60%比例縮短折舊年限,或采取雙倍余額遞減等方法加速折舊。
●對所有行業企業持有的單位價值不超過5000元的固定資產,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稅前扣除。
●對生物藥品制造業,專用設備制造業,鐵路、船舶、航空航天和其他運輸設備制造業,計算機、通信和其他電子設備制造業等行業企業2014年1月1日后新購進的固定資產,允許按規定年限的60%縮短折舊年限,或采取雙倍余額遞減等加速折舊方法。